高顿注册会计师

财政部公布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实施细则

2012-03-28 08:0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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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财政部今日公布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的决定和《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。

      在细则中将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:

      (一)销售货物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

      (二)销售应税劳务的,为月销售额5000-20000元;

      (三)按次纳税的,为每次(日)销售额300-500元。”

      将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:

      (一)按期纳税的,为月营业额5000-20000元;

      (二)按次纳税的,为每次(日)营业额300-500元。”

      《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也一并公布。

      上述细则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郁刚博士注册会计师

   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EDP特聘讲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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